
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天小编与大家一起来了解,
什么是“七五”普法?
为此,
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一张,
能让大家读懂“七五”普法规划的图,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什么是“七五”普法?
“七五”普法是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七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此次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宪法的修订符合全国人民的意志。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包括:(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及侵害,人格尊严、住宅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5)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和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7)文化教育权。(8)妇女平等权利及婚姻、家庭、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9)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是:(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抚养、赡养、计划生育。(7)劳动和受教育。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民主化与法治化。
1. 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
答:我国从 1986以来,已完成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 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 什么是 “ 七五 ” 普法 ?
答:“ 七五 ” 普法是 2016— 2020年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 是指从 “ 一五 ” 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七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 七五 ” 普法对象包括哪些 ?
答:全市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4.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哪些 ?
答:(1)观看电视法制栏目。
(2)接受普法资料和学习法律知识。
(3)参加法律咨询活动。
(4)因买假货向消协投诉进行维权。
(5)阅读报纸的法制报道。
(6)遇到法律问题向律师、法律热线 12348进行咨询。
(7)观看法制专栏、板报。
(8)参加普法考试等法律知识测试。
(9)参加乡村或社区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
(10)观看法制文艺演出。
(11)浏览普法网站。
(12)中、小学生参加法律课、听法制讲座等。
5.“ 法律六进 ” 指的是哪六进 ?
答:“ 法律六进 ” 指的是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 法律进机关 ” 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 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 “ 送法进乡村 ”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围绕和谐社区建设, 开展 “ 法律进社区 ” 活动 ; 围绕法治校园建设, 开展 “ 法律进学校 ”活动; 开展 “ 法律进企业 ” 、 “ 法律进单位 ” 活动, 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 ,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6.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 ?
答:2001年 4月 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 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 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
7. 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
答: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