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企业诚信、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3月下旬,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系统各子(分)公司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条例》学习宣贯活动,全面解读《条例》,重点围绕企业合同履约风险、失信风险、经营管理责任等风险方面进行讲解,并就相关工作做安排部署。

毕节公路建养公司《支付条例》学习宣贯会

黔南公司《支付条例》学习会

安顺公司项目部组织学习《支付条例》

黔东南公司组织学习《支付条例》

遵义公司组织学习《支付条例》

铜仁分公司组织学习《支付条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职能部门务必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全面清查正在履行的合同付款情况,全面梳理在支付中小企业款项问题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客观原因拖欠、延长中小企业的付款期限,强化国有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财务、工程、项目部门要严格根据厅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支付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清欠资金的拨付。各项目在今后施工过程中针对中小企业材料、劳务、机械等相关费用,做到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同时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确保中小企业投诉事项得到及时办理和回复。严格履行承诺,及时支付符合条件的款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说明情况和提出解决方案,争取得到中小企业的理解和支持,让中小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纪检部门要对各项目支付情况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定期检查通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督促各项目及时支付各款项,确保不拖欠中小企业相关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提振中小企业信心,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强化教育引导。工程部要指导各在建项目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要以制作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的方式向各劳务班组、供应商等中小企业进行宣传,有效发挥《条例》的教育、指引和惩戒作用,强化诚信守约意识,切实营造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毕节公司G356威宁项目工地张贴《条例》宣传横幅

毕节公司地灾项目工地悬挂《条例》宣传横幅